本期的明法线上沙龙讲座我们请来了吴梓源老师,吴梓源老师是吉林大学法学院直博生,获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,目前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,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访问学者。
今天讲座的主题是代孕禁止的法理基础与制度建构。首先吴老师介绍了代孕的概念以引出主题,接着又用三个案例来说明代孕存在的法律问题。吴老师讲解了几种代孕的规制模式,同时也介绍了世界不同国家以及我国对代孕问题的态度。讲座第一部分为代孕技术本质的现象学解读,吴梓源老师详细讲解了代孕的实质为“生殖座架”。代孕将人类生殖归结为一种生产过程,而代孕母亲也会被视为一种资源,逐渐自我客体化;第二部分是嵌入社会系统后代孕母亲的现实样态,代孕问题会导致女性生活缺乏主体性和根源性,并且将自身视为技术系统的一环;第三部分是对“自由”和“权利”再思考,吴老师提出法学界有两种立场,法律家长主义和中立的自由主义的博弈。吴老师讲解了这两种立场的核心焦点——对“自治”的理解;第四部分是代孕规制的传统姿态与我国代孕禁止模式的建构,对于这个复杂问题,吴老师进行讲解;第五部分是我国代孕立法的反思与禁止模式的建构。